做强“闽派”校服品牌,福建省出台校园服饰新政策
据悉,依托现有服装服饰产业的配套优势,福建省将扶优扶强一批校服龙头企业、策划引进一批校服龙头企业,提升存量、挖掘增量,培育壮大产业规模。对企业生产校服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15亿元、20亿元的,当地工信部门可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可从省级下达的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列支。
泉州校园服饰近年来发展迅速,成为闽派服装的一支劲旅。
《意见》支持中纺联“一馆一院两中心”(国家纺织面料馆石狮馆、石狮市中纺学服装及配饰产业研究院、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检测中心石狮实验室、中国纺织信息中心石狮分中心)在产品质量抽检、检测业务培训、校服标准制定、研发综合能力提升等方面,与校服企业、其他产业发展平台深度融合发展。引导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创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对列入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为激发企业主体作用,《意见》引导校服企业参与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0万元奖励。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通过共享生产线和供应链资源,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对列入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融合发展标杆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50万元奖励。
《意见》支持石狮市等地持续办好中国校园服饰国际博览会等产业展示及对接活动,进一步提升中国校园服饰专业市场,鼓励引导企业入驻,提高市场繁荣度和知名度。支持省行业协会等赴境内外知名专业展会设立“福建校服品牌展区”,组织校服企业抱团参展。各地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服采购管理,建立完善校服招投标机制,加大校服定制生产服务项目宣传力度,引导学校提高品牌、品质要求,采购优质产品,促进产业良性发展。
《意见》指出,将持续开展校服产业质量提升行动,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争创省级、国家级“质量标杆”,对新获国家和省级“质量标杆”称号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80万元、3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引领标准建设,提升行业话语权,对参与标准制修订的按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特别是,依托石狮市“中国童装名镇”、石狮市“中国校服产业创新基地”、惠安县“中国校园服饰产业基地”等一批特色产业名镇、基地,打响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做强“闽派”校服品牌。
《意见》鼓励企业面向全球布局对接研发、设计高端要素,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不超过8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各地举办校园服饰设计大赛,在“中国·海峡”工业设计大赛中设置校园服饰设计项目,开展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平台)试点示范工作,支持申报国家级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平台)试点示范。此外,将充分发挥福州大学、闽江学院等院校的专业优势,大力培养校服专业人才,鼓励校企协合作。